关于2023 年“校级一流课程评审推荐省级一流课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第二阶段“校级一流课程评审推荐省级一流课程”工作。评审通过西医质量工程平台(http://xiyi.zlgc.chaoxing.com/)线上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 2023 年省级一流课程推荐限额 20 门,其中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经评审后择优推荐15门;线上一流课程经评审后择优推荐4门;因校级虚拟仿真课程只有1门,故直接推荐参加省级一流课程评审。
二、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厅文件中“已经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的申报要求,学校对校级一流课程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进行了资审,属于申报范围内的课程名单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校级申报课程主持人及团队成员不能和以往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重复。
2.申报的课程类别需与校级一流课程立项时的类别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如:2022年度“内科学”校级立项课程类别为“线下”,本次申报省级一流课程,课程类别仍为“线下”)。
3.同一门课程,如在校级立项时有多个课程类别,本次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课程类别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材料提交:
1.请课程负责人将申报材料于12月13日(本周三)下午3点前提交至西医质量工程平台,其中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需提交《申报书》《教学设计样例》《教案》,线上一流课程需提交《申报书》。
评审分为2组进行,请上传申报材料时看清楚相应项目,切勿传错。具体操作详见《西安医学院质量工程平台网上申报快速指南—教师版》(见附件2)。
2.请学院(部)管理员于12月13日(本周三)下午5点前在平台完成学院(部)审核及提交,具体操作详见《西安医学院质量工程平台网上申报快速指南—学院(部)评审版》(见附件3),同时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特别提醒: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务必在平台开放期内完成申请书提交及审核,逾期不报将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周哲 电话:86172784
附件:1.西安医学院申报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范围名单
2.西安医学院质量工程平台网上申报快速指南—教师版
3.西安医学院质量工程平台网上申报快速指南—学院(部)评审版
4.西安医学院校级一流课程评审推荐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