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42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见《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限额,我校2023年省级一流课程推荐限额20门,2019、2021年省级一流课程参与评审推荐国家一流课程申报限额5门(附件2)。
三、评审推荐:分为两个阶段。
1.2019、2021年省级一流课程参与评审推荐国家一流课程:根据不同赛道的限额分配进行相应推荐
(1)12门省级线下一流课程经评审后,择优推荐2门参加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
(2)3门省级虚拟仿真课程经评审后,择优推荐1门参加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
(3)省级线上一流课程、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因各只有1门,故直接推荐参加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
请有意向申报的课程于12月9日(本周六)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西医质量工程平台,网申要求另行通知;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和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先行准备,材料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2. 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推荐:从已立项的2022年、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择优推荐。具体方案待第一阶段评审推荐国家级的课程确定后,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各课程申报准备时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下载《申报书》和《申报说明》。
本次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确保申报质量。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一流课程申报分配限额表
联系人:周哲 电话:86172784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